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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镇村(社区)干部管理 及工作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2015-06-12   发布者:江口镇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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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镇村(社区)干部管理

及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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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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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口镇镇村(社区)干部管理及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1

江口镇机关干部岗位目标与积分管理制度………………………2

江口镇村(社区)干部积分管理制度……………………………9

江口镇工作台账管理制度…………………………………………12

江口镇督查考评制度………………………………………………15

江口镇机关职工出勤制度…………………………………………16

江口镇机关职工请销假制度………………………………………17

江口镇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管理制度………………………………19

江口镇机关职工值班加班制度……………………………………21

江口镇机关文件管理制度…………………………………………24

江口镇机关会议制度………………………………………………25

江口镇机关公章管理制度…………………………………………27

江口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8

江口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29

江口镇建设项目管理制度…………………………………………30

江口镇机关公务接待制度…………………………………………32

江口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33

江口镇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4

江口镇便民服务制度………………………………………………35

江口镇镇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37

江口镇机关职工学习制度…………………………………………40

江口镇职工建言与匿名批评制度…………………………………42

江口镇机关职工及村(社区)干部婚丧操办制度………………43

江口镇村(社区)干部管理有关规定……………………………44

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导规范…………………………………46

关于推行村(社区)“集中服务日”制度的通知(云委组〔201523号)…………49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阳委办发〔20159号)……………………52

江口镇机关干部通讯录……………………………………………60

江口镇村(社区)干部通讯录

江口镇2015年驻村干部花名表

江口镇辖区单位及负责人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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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口镇镇村(社区)干部管理

及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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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室、所、站、服务中心:

??? 为加强机关和村(社区)日常管理,规范机关和村(社区)干部日常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和基层组织,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认真讨论、审议,制定了机关、村(社区)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制成册,自20154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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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干部岗位目标与积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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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管理

(一)岗位安排。凡由江口镇党委政府管理的机关在编在岗行政、事业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无论其来源渠道、编制性质、初始职位如何,均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工作岗位,根据基层实际、本人特点和工作需要,可以实行专职、兼职和混岗工作。

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岗位安排,也不得表面接受实际消极怠工;确有特殊情况、岗位安排确实不当的,应合情合理反映,镇党委政府可在适当时机作适当调整;未作调整前,必须接受,并认真履行职责。

工作人员除完成工作任务外,还应接受班子成员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不得推诿。

(二)目标管理。工作人员应按照每个岗位的特点、工作内容、职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工作。

二、绩效管理

(一)一般要求。工作人员应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塑造形象、履行职责。

(二)监督考评。平时,由人大主席牵头,镇督查考评办对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态度、效能、群众反映等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实行积分台账管理,积分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年终,根据本人工作绩效、积分情况、作风表现等,由机关全体职工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按21的权重分别进行测评,按测评结果确定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和绩效考评等次。公务员年度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职称、基本称职、不称职,事业人员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等次为好、中、差。

对工作表现、职业形象差,经教育无明显改进者,可视情况举办家、镇双向通报会,镇领导向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通报其工作表现和职业形象,必要时邀请其家庭所在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参加;同时由其家庭成员向镇领导通报其在家表现,共同促其转化。

(三)考评奖惩。年度考评等次为优秀的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其绩效考评等次确定为好、工作性津补贴为本人基数的105115倍确定、绩效考核补助按最高等次发放。其余人员按测评结果倒排后510名为绩效考评差者,其工作性津补贴按本人基数的095085倍确定、绩效考核补助比照最高等次作适当下浮。

具体考评方案另行制定。

三、积分管理

(一)加分情形

1.全年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经本人申报、党委会研究(根据平时工作表现、业绩)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加0.10.5分。

2.工作任务特别繁重(公认度高)的,年终经分管领导提议、党委会评定(结合全年总体工作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加0.20.5分。

3.在有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县级会议上获点名表扬个人,或者被通报表扬个人,属于部门表扬的,每次加0.1分,属于县委县政府表扬的,每次加0.2分;属于集体获表扬的,集体加0.5分,由分管领导组织科室集体讨论,按贡献大小确定个人分值后,督查考评办再加分至个人。不确定个人分值的,个人不加分。

4.获县级部门先进个人表彰的,每次加0.1分,获县委县政府及以上先进个人表彰的,每次加0.2分。

5.获县委县政府先进集体(一等奖)表彰的,或纳入县委县政府考核的工作年度考核得分居组内前三名的,集体加0.60.8分,由分管领导组织科室集体讨论,按贡献大小确定个人分值后,督查考评办再加分至个人。不确定个人分值的,个人不加分。

6.工作举措有创新被纳入全县示范点,属于个人工作的,个人加0.2分;属于集体工作的,集体加0.5分,由分管领导组织科室集体讨论,按贡献大小确定个人分值后,督查考评办再加分至个人。不确定个人分值的,个人不加分。

7.个人提出创新性案例被镇党委政府采纳的,加0.2分;联名提出的,各加0.1分,联名人数不超过5人。

8.主要领导或有主要领导参加的县级突击抽查个人工作时,台账清楚、记录完整、数据充实、软件合格齐全、档案规范的,被抽查者加0.2分。

9.主要领导随机点名个人汇报工作时,工作进展情况、相关数据、政策要求、工作难点清楚的,加0.2分。

10.工作中因群众故意刁难、本人深受委屈但妥善处理、社会评价好的,加0.1分。

11.在较好完成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主动兼任一职位工作并较好完成的,经党委会研究(结合本人平时工作量、增加一职工作量、难度及完成出色情况)、公示无异议,加0.20.5分。

12.主动认做一项临时性工作并较好完成、且不影响现在工作的,经党委会研究(根据工作量及难度确定分值)、公示无异议,加0.10.3分。

13.交办工作积极、认真优质高效完成,或有其他突出表现,被主要领导在职工会或工作会上点名表扬的,每次加0.1分。

14.积极参加机关学习活动,被评为优秀学员一等奖的,或者参加县级组织的活动,获优秀以上奖的加0.1分。

15.模范遵守机关各项制度(无一条违反)者,加0.5分。

16.村(社区)干部获加分的,所在村(社区)主要驻村(社区)干部减半加分,协助驻村(社区)干部再减半加分。

17.有其他加分情形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公示无异后可酌情加0.10.3分。

(二)扣分情形

1.无假(含超假)缺岗或旷工的,每次扣0.2分;请假事实虚假的,视同旷工。

2.以报表(账、册等)、下村等为名,实际变相旷工的,扣0.1分。

3.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事务的,每次扣0. 10.2分。

4.值班人员、专职驾驶人员不及时接听电话,造成工作延误或严重影响的,扣0.1分。

5.不服从岗位调整(含值班安排)的,直接扣0.2分;经教育仍不服从的,扣13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处理;表面服从但消极怠工的,每次扣0.51分。

6.不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的,每次扣0.3分。

7.纳入年度考核的工作考核在全县排名组内后三名,属于科室集体性责任的,集体扣0.5分,被一票否决的,集体扣0.8分,经分管领导组织科室讨论确定个人扣分分值后,由督查考评办记入个人扣分。不确定个人分值的,分管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平均扣分。

8.交办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又无正当理由,属于个人责任的,个人每次扣0.1分;属于科室集体责任的,集体每次扣0.5分,经分管领导组织科室讨论确定个人扣分分值后,由督查考评办记入个人扣分。不确定个人分值的,分管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平均扣分。

9.重点台账工作推进缓慢,经督促后仍滞后,属于个人责任的,个人每次扣0.10.2分;属于科室集体责任的,集体每次扣0.50.8分,经分管领导组织科室讨论确定个人扣分分值后,由督查考评办记入个人扣分。不确定个人分值的,分管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平均扣分。

10.工作情况被上级在会上点名或通报批评,点名个人的,个人每次扣0.2分;集体被批评的,集体每次扣0.8分,经分管领导组织科室讨论确定个人扣分分值后,由督查考评办记入个人扣分。不确定个人分值的,分管领导和科室工作人员平均扣分。

11.镇主要领导、督查考评办、上级部门突击式或随机式、暗访式抽查(检查、督查)个人工作,台账不全、资料不齐、情况不明、底数不清、推进迟缓等情况的,个人每次扣0.10.3分。

12.值班人员脱岗、电话没及时接听、文件没及时传送、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值班期间机关发生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等,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每次扣0.10.3分。

13.丢失文件、资料、台账、档案等,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10.3分。

14.工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10.5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15.因服务态度、工作方法等导致群众投诉或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0.1分,主动消化问题消除影响的,可减扣或不扣分。

16.执行政策随意、优亲厚友、谋取私利,群众有举报,本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每次扣0.1分;自行纠正、消化矛盾的,可不扣分;本人有异议但被查实的,每次扣0.5分,并依法追究法纪责任。

17.在为群众办事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脱岗致使群众办事延迟的,每次扣0.10.2分。

18.不按规定使用公章、出据证明、印发文件,造成较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扣0.1分。

19.组织或参与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律、法律处分,尚未构成犯罪的,根据情况每次扣0.10.3分。

20.违反机关各项制度任一条或多条者,每次视情节扣0.11分。

21.村(社区)干部被扣分的,所在村(社区)主要驻村(社区)干部减半扣分,协助驻村(社区)干部再减半扣分。

22.有其他应当扣分情形的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三)积分管理与运用

1.工作人员初始分设为100分,加分与扣分可以相抵扣,全年积分年终清零。

2.年终积分余额占年度考评的权重为0.4;扣分累计列后三位者,其年度考核暂不确定等次,作出深刻认识、积极改进后再确定等次;年终积分余额少于100分者当年不得评优、绩效考评不得评好、不推荐为后备干部。

3.因重大违纪违法情形需要追究法纪责任的,不得以扣积分代替追究法纪责任,追究法纪责任的仍应扣分。

(四)运行机制

1.建立积分管理台账。由人大主席主牵头工作督查,纪委书记牵头日常纪律检查,镇党委书记和督查考评办例行巡查、随机抽查。根据检查、督查、巡查、抽查情况实施加分或扣分。

2.每月通报一次加分、扣分情况,说明理由、依据,有异议者7日内提出(可向主要领导匿名提出或当面公开提出)。

3.每次扣分者,由镇人大主席或书记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听取意见,提出改进要求。

4.班子成员获加分只给予精神奖励,扣分与机关一般职工一样受处罚。


江口镇村(社区)干部积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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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分情形

??? 1.全年无旷工、无请假(以抽查结果为准)的,加0.10.5分。

2.本人或村(社区)工作获镇党委政府或县级部门以上会议点名或通报表扬的,每次加0.10.3分。

3.交办工作、镇工作台账上确定的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的,加0.10.3分(根据难易程度、提前时间、出色程度确定具体分值)。

4.工作举措有创新被镇上表扬的,加0.1分,被纳入全县示范点的,加0.20.4分;提出创新性建议被镇党委政府采纳的,加0.1分。

5.县级部门、镇主要领导检查时工作台账清楚、记录完整、数据充实、软件合格齐全、档案规范的,加0.10.3分。

6.镇主要领导随机抽查汇报工作或临时点名发言,达到情况清楚、思路清晰、政策明了或镇主要领导临时抽查群众工作时,对被抽查群众(农户)各方面情况清楚的,加0.1分。

7.主动化解一个信访积案(以镇信访积案台账为准)的,加0.10.3分(根据工作量及难度确定分值)。

8.班子团结、群众口碑好、民调满意度高的,年终加0.20.5分。

9.全年入户走访群众达300户(不重复、记录齐全、情况清楚,有记录本的),加0.51分。

10.积极向镇党委政府善意反映村(社区)、机关职工普遍性意见或深刻性批评意见的,加0.10.2分。

11.其他加分情形。

二、扣分情形

1.无假(含超假)缺岗或旷工的,扣0.2分。

2.值班人员出现脱岗、上级电话没及时接听、文件没及时传送、重大事项未及时报告等较大工作失误的,扣0.10.2分。

3.会议纪律遵守不好,被点名批评的,扣0.1分。

4.不及时接听电话,严重影响工作的,扣0.1分。

5.不服工作调度或表面服从但消极怠工的,扣0.21分。

6.交办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扣0.1

7.重点工作推进缓慢,经督促后仍滞后的,扣0.10.2分。

8.工作情况被镇及镇以上点名(通报)批评的,扣0.10.3分。

9.上级督查(抽查、暗访)工作出现准备不好、资料缺失、数据不清,台账不齐,推进迟缓等,总体情况不被肯定,或被当场指出上述问题的,扣0.10.3分。

10.因服务态度、工作方法等导致群众投诉或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10.3分,主动消化问题消除影响的,可减扣或不扣分。

11.应当公开的事项(政策)没有公开,群众投诉举报或上级检查指出的,扣0.10.2分。

12.执行低保等惠民政策随意、优亲厚友、谋取私利或不公开,群众有举报,本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扣0.1分;本人有异议但被查实的,扣0.51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13.工作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51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14.在为群众办事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临时脱岗致使群众办事延迟的,扣0.10.3分。

15.不按规定使用公章、出据证明、印发文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0.10.3分。

16.公开场合言行举止偏离正确的政治立场或背离群众观点,或者言行举止不文明有损干部形象群众有议论的,扣0.10.3分。

17.组织或参与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纪律、法律处分尚未构成犯罪的,扣0.21分。

18.虚报账务的,除追回虚报所得外,扣0.20.5分。

19.办公场所(含门前)脏乱差或公示栏及公示内容残破、脱落、空洞、陈旧的,扣0.10.3分。

20.其他应当扣分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酌定。

三、积分管理与运用

(一)初始分设为100分,加分与扣分可以相抵扣,全年积分年终清零。

(二)年终积分余额占年度考评的权重为0.5;年终积分余额少于100分者当年不得评优、绩效考评不得评好。

(三)因重大违纪违法情形需要追求法纪责任的,不得仅以扣积分代替。

四、运行机制

1.实行积分管理台账。由人大主席主牵头工作督查,纪委书记牵头日常纪律检查,镇党委书记和督查考评办随机抽查。根据检查、督查、抽查情况实施加分或扣分。

2.每月通报一次加分、扣分情况,说明加分、扣分的理由、依据,有异议者自公开通报之日起7日内提出(可匿名提出)。

3.每次扣分,由镇人大主席或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听取意见,提出改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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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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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账体系。为确保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协调推进、高效运行,便于班子成员了解全镇总体工作情况和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对全镇干部和工作实施科学、权威的督查考评,必须建立任务明晰、职责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台账体系。

(一)重点工作台账。紧扣全镇工作思路和目标,面上工作先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通气,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后,由镇督查考评办建立重点工作台账,明确任务、责任人和时限、进度等。

对列入重点工作台账的大类工作(如安全、稳定),应建立子台长或任务清单加以细化。

(二)交办工作台账。对镇主要领导批示交办和口头交办的临时性事项或个案事项,由镇督查考评办建立主要领导交办工作台账。

(三)信访专项台账。接访大厅经工作人员、接访领导接访仍未能化解的信访事项,列入信访事项督办台账,经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阅后,由镇督查考评办按班子成员分工进行分解、交办给分管责任领导。

分管责任领导接件后及时进行工作布置,并必须完成“四个一”的规定动作:安排相关科室进行一次调查、听取一次调查汇报并研究答复意见、督促相关科室以政府的名义给信访人一次书面答复(格式由信访办审)、对信访人进行一次回访。

经“四个一”仍未化解的,列入重点稳控台账。由党委书记统筹、党委会逐案研究、落实“一案一策”后,由督查考评办再交办给分管责任领导包案稳控,条件成熟一个化解一个。

(四)提示事项台账。对镇主要领导的预安排事项或表态性、临时性事项,镇督查考评办建立备忘录,适时提醒、督促主要领导。

(五)村务公开台账。镇督查考评办牵头建立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台账,并按月、分村(社区)拟定公示目录,相关科室根据公示目录拟定公示内容,镇督查考评办汇总后由分管领导审签,驻村(社区)干部督促公示到位。

(六)干部积分台账。(详见《江口镇干部积分管理制度》)

(七)人员考勤台账。建立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台账,逐日登记清点出勤、请假、出差、离岗等情况。其中,对请假者还应建立子台账。

(八)值班管理台账。镇督查考评办建立值班管理台账,详细登记值班人员到岗情况、值班记录(含信息报告记录)、下村(社区)巡查记录情况。

二、台账管理

(一)任务交办。镇督查考评办将建立或更新的重点工作台账印发给班子成员,由分管领导推动落实;对交办工作台账上确定的各项交办工作,由督查考评办书面向责任领导送达交办单或进行电话、口头沟通,适时关注,并适当反馈。

(二)动态跟踪。对县上重点推动的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应督促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3天内列出进度表,镇督查考评办根据进度表实施督查。其他工作由督查考评办根据主要领导要求确定完成时限并跟踪。

(三)每月调度。重点工作台账原则上镇党委会每月调度1次,班子成员对各自领责的任务汇报工作措施、进展情况。重点工作台账每月更新1次。子台账于当期重点工作台账出台后3日内建立。子台账印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

(四)适时督查。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重点台账工作5天内完成布置并随时督促,对接到的交办工作3天内安排布置,15日内反馈情况,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五)销号管理。重点台账工作完成任务的予以销号,未完成的继续列号,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发督办通知或由党委书记进行督办谈话。交办工作完成任务的,由镇督查考评办反馈交办领导并备注、存档。

(六)积分管理。(详见《江口镇机关干部岗位目标与积分管理制度》和《江口镇村(社区)干部积分管理制度》)

(七)动向反馈。对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督查考评办必须掌握每日动向,当晚8时前汇总报主要领导(可发手机信息)。对所有不在岗人员均应核查。

(八)年终考核。对机关工作人员、各村(社区)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交办工作的态度、绩效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并与考评等次、绩效待遇挂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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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督查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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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考评主体。成立干部管理和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人大主席为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为副组长。督查考评工作由常务副组长牵头抓总,副组长全力协助。纪委书记负责日常督查考评工作,组织委员侧重组织建设和组织监督。领导小组下设督查考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内),负责督查考评具体事务。

二、督查考评内容。一是工作督查考评。建立重点工作、交办工作等台账,按台账要求实施工作督查考评。二是工作作风督查。重点是督查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治“散”正作风。三是工作效能监察。重点是正确把握政策、熟练掌握业务、精神状态良好,通过治“庸”、“懒”提能力、增效率,工作无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失误、延迟情况。四是违纪违法查处。

三、督查考评方式。一是建立督查记录台账。二是分解交办任务。三是跟踪进展动态。四是进行明查暗访。五是给予情况通报。六是个别谈心谈话。七是家镇双向通报。八是公开述职评议。九是干部积分管理。十是科学考核评价(考评方案另行制定)。 

四、考评结果运用。年度考评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工作性津补贴、干部培养与推荐挂勾。 


江口镇机关职工出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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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勤时间。为方便群众办事,每年41日至930日工作日早上提前至800上班,其余工作日执行全县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法定节日放假按上级通知执行。每周五(或当周最后1个工作日)下午开会点名后方可离开单位,不假或早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县外职工每周五(或当周最后1个工作日)午饭后可离开单位,但必须向人大主席、分管领导申报,并到督查考评办登记(未登记者视为提前离开),且须折算成事假天数。

需要周五(或每周最后1个工作日)到县里报表(资料)的,经请示同意,当天午饭后方可离开。

二、临时离岗。班子成员在镇内临时离开机关(包括下村)超过半天不超过1天的,和书记通气;一般工作人员在镇内因公、私事临时离开岗位不超过1小时的,与同科室人员通气(说明事由、时长),超过1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向分管领导报告。镇里督查时经与同科室人员、分管领导核实的,可视为在岗位,超过半天以上的,公事按出差程序办理,私事按请假程序办理并到督查考评办登记后方可离开。

机关一般职工1小时以内和一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临时离岗每周均不超过1次;超过的次数视为旷工。情况极为特殊,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除外。

三、忠于职责。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本职无直接关系的事务。

四、督查考核。督查考评办每日例行巡查考勤(不定时),镇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督查考评办不定期抽查。巡查考勤和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定的依据之一;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或从事与本职无直接关系的事务,或迟到早退严重并影响工作的,列入扣分情形。

职工连续旷工15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公务员予以辞退,事业人员予以解聘。上班时间无故不在岗、查岗后仍未返岗的,视为旷工。

江口镇机关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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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假手续。一般职工请假的,本人写请假条—分管领导审批—督查考评办登记—人大主席审批。月末,督查考评办、人大主席分别汇总后提交书记并公示。

一般职工请假时本人不在本镇内的,按照以上程序电话请假并报经督查考评办登记。返岗后督查考评办督促其按程序完善假条,不完善补假手续的,视同旷工。

班子成员请假需事先做好工作安排,写出请假条送书记审批,书记不在时电话请示书记同意。

二、事假规定。职工一次性请事假应在3天以内(含3天),累计请事假已超过10天再请事假的,无论请假期限长短,均按书记审批—分管领导签字—督查考评办登记的程序办理。累计请事假(含折算事假)超过全年职工平均请事假天数5天以内(含5天)的,按本人日工资1倍的标准扣发工作性津补贴(或绩效补助或工休补助),超过5天以上的,超过的部分按2倍扣发。其中达20天的,当年不得再请事假。

三、超期续假。请假人必须按时返岗销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岗的,应向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督查考评办续假,返岗后及时完善补假手续。

四、旷工处罚。不假离岗的,或请假未予批准的,或超假后未按规定落实相关续假程序的,或出差期满后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归的,或因各种原因曾经单位同意长期不在岗但经催告后拒不返岗的,或因疾病已按规定请满最长假期不返岗的,均视为旷工。每旷工1日按本人日工资2倍扣发工作性津补贴或绩效补助或工休补助。不足抵扣的,暂停发放工资。一次旷工超过15日或年度累计旷工超过30日的,按有关规定提请辞退或解聘。

五、病假规定。因病连续请假超过2个月的,由本人申请并出具县或县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和建议休假治疗证明书,由本机关审查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弄虚作假以病假代事假的,以旷工论。

六、请假待遇。事假、病假、产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的出勤待遇,按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云阳县人事局关于印发《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委组〔200867号)执行。


江口镇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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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外出差。一般职工镇外开会,凭党政办通知参会,并由本人填写派差单,经分管领导审批,送督查考评办登记,报人大主席批准。时间仓促来不及审批的,出差结束后凭会议通知补填派差单并报销差旅费。因其他事项镇外出差的,本人填写派差单,分管领导、人大主席审批并经督查考评办登记后进行;班子成员镇外开会凭上级正式通知,由党政办通知并告知镇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因其他事项出差由书记审批或报书记同意。

镇外出差,差旅费标准按照《云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云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云阳县会议费开支规定〉的通知》(云阳财行〔2014〕485号)执行,实行一次一报销。

二、镇内出差(下村)。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下村(驻村、协助驻村、走访、调研或指导工作等),一般人员由分管领导安排或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督查考评办登记,班子成员由主要领导安排或报主要领导知晓。下村出差生活补助标准:15/天。交通费补助分类:一类:马乐村、大面村、六坪村、黄土村、沈家村;二类:双义村、柏坪村、龙王村、旺盛村、小水村、皂坪村、火地村、泥湾村;三类:西牛村、向家坪社区、佛桂村、帆水村、三湾村、慈竹村、千丘村、蓼叶村、四季村、九龙村、双龙村、新华村,四类:滨河社区、和平社区、胜元社区、东方村、上元村、田垭村、新里村、金子村、五星村、沙溪村、团滩村。报销单由出差人本人填报,附出差(下村)明细表和交通费票据,经分管领导、财政办负责人、镇长签字后报销。

报销时间:镇内出差实行一月一报销。

报销额度:驻村干部每年报销天数不超过150天,协助驻村人员不分下村远近,实行每月包干报销,其余人员每年报销天数不超过80天。

三、据实报销。镇外出差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镇内出差(下村)必须作好记录,凭下村记录表、差旅费报销单、车票报销费用,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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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干部值班加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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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例行值班。镇机关实行周末(含其它法定节假日)按值班轮次表轮流值班,国庆、春节值班另行统一安排。

例行值班轮次表、值班记录簿由党政办印制公布,当年度值班轮次固定,每年调整1次。

每轮值班安排1名督查考评办人员,负责值班督查、参与下村(社区)巡查。

不得代班、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可以向值班领导请假,不计入如全年事假,但也不享受值班补助。

二、应急值班。未承担例行值班的班子成员分班进行应急值班。

三、安排加班。工作人员本职工作原则上在工作日内完成,个别特殊岗位或紧迫、繁重单项工作确需加班的,经主要领导安排或由分管领导安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加班,督查考评办登记。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安排的加班。

四、应急加班。法定休息日(时)未值班人员因出现应急情况需要紧急参与的,由值班领导调度,按加班对待。

五、值班分工。为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便于明确职责,每轮值班必须对值班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值班分工情况由当轮督考办人员于分工后立即发送(短信)给主要领导。

(一)党政办值班。每轮值班固定3人值守党政办,白天2人:负责文书室日间全程值班;晚间1人:负责夜间值班。

职责要求:一是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职,保持通讯畅通;二是文件管理。及时查看并下载文件并送值班领导阅处,紧急、重要文件必须立即报告主要领导;三是电话接听。做好来人来访来电记录备查;四是信息报告。重要信息事项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同时报告主要领导,一般值班信息(要点)于当日日间值班结束时集中报告主要领导(可短信报告并在值班记录上备注;也可将值班记录拍照传发);五是应急处置。值班领导负责值班期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及其他相关事件的处理,重大或紧急事项必须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需调度非值班人员和车辆的,由值班领导调度,相关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度者,按旷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六是接访群众。值班期间群众来访反映问题,由值班领导接待处理。

日间、夜间值班人员要分别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交接、信息交换、事项交待。

(二)伙食团值班。值班期间由值班领导安排1名值班人员到机关食堂协助工作。

职责要求:一是协助采购。与值班的炊事员一道,负责值班期间的食品(材)采购,保管采购钱账,值班结束后负责与伙食团长结账;二是卫生管理。组织和督促机关食堂每周末做1次大扫除。

(三)下村(社区)巡查。值班领导安排其余行政值班人员到村(社区)巡查,每轮巡查不少于10个村(社区),全年每个值班轮次均应实现下村巡查全覆盖。

巡查用车原则上使用机关公务车,由值班领导调度,机关公务车不在或故障需租用私车的,每日补助油费不超过300元。

巡查由值班领导组织,参与值班的督查考评办人员负责制定下村(社区)巡查记录表(簿)、巡查目录(根据县、镇日常要求确定),填写巡查记录表(簿)。巡查记录表(簿)也应拍照传发主要领导。

(四)其他值班。安监人员、场镇管理人员值班由分管领导安排,接受值班领导统一调度。

六、其他规定。机关非在岗人员或平时不在镇统一上班人员,其值班、加班自行安排,值班、加班待遇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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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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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文制度

1.经办人拟稿,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党委文件送书记签发,政府文件送镇长签发;党委政府联合行文先由镇长审签,再由书记审签。

2.党政办负责行文格式,文件内容由党政办审核、签发人把关,底稿由党政办存档。

二、来文办理制度

1.文书或相关值班人员必须随时关注来文,做到及时接收、下载,所有来文由党政办统一登记,并填写公文处理单。

2.上级党委及党委部门来文、上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来文送书记、镇长阅签,督查考评办将书记、镇长的交办性批示列入交办工作台账管理,文书根据书记、镇长批示意见确定送阅对象。

3.急件做到即送即办,不得拖延。主要领导不在时,由文书或值班人员电话或短信请示主要领导,在公文处理单上注明主要领导答复意见和答复时间、方式,并按照主要领导意见立即送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迅速处理。

4.来文原件一律由党政办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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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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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审批。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提出、书记或镇长同意。??????????????????????????????????????????????????????????? ? 二、精简高效。会议时间尽量缩短,参会人数尽量减少,能合并或套开的会议应合并召开或套开;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

三、会议筹备。全局性会议由党政办负责筹办,相关业务科室协助。一般单项工作会议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筹办,党政办协助。

四、会风督查。参会人员提前进入会场,并签到,无正当理由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或设置到静音,严禁接打手机,不得在会场内喧哗、议论,不频繁进出会场。有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设会风督查席、会风督查员,全称督查会风情况,并于会议结束前反馈给参会的主要领导并存档,作为积分管理的依据之一。

五、会议记录。全局性会议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记录,一般单项工作会议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记录;需作出会议纪要的,由记录人员拟稿,经相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

六、党委会议。镇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或者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党政办负责筹备,原则上每月召开1—2次,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书面告知班子成员;会议原则上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并负责永久保存,因人事变动需要进行工作移交时,必须在书记的见证下办理移交手续。

对决策性事项,班子成员认为需要上党委会议的,应事先与主要领导通气,取得共识后再提出,不得临时动议;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职权可独立决定或者与主要领导通气后可决定的事项,一般不上党委会议;通报性(周知性)事项可临时提出。

凡决策性讨论发言,应按照排名顺序实行末位首发言制;说明性发言除外。

经书记同意,党政办主任、督查考评办工作人员和其他经书记同意的机关工作人员可列席党委会议。

所有参加党委会议的人员对不宜公开的事项和讨论过程情况必须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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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公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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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人保管。镇党委印章由党政办主任管理、政府印章由文书负责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严禁擅自携带外出。值班期间如工作需要,经镇长同意后政府公章可交由值班领导保管,值班领导对公章的使用承担责任。公章保管人请假期间由分管领导指定人员代管。因工作岗位变动需移交公章时,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监交,并签字同意。

各室、所、站、服务中心印章由各室、所、站、服务中心负责人管理。

二、规范使用。公章使用实行登记制度。对外发文,凭主要领导签发的定稿原件用章;各种需加盖公章的证明、申请、便函等,先由村(社区)用章、驻村干部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对有疑问的用章,应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各类合同、协议必须由书记、镇长审签后再用章。

镇、村(社区)每次用章,均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方可加盖公章,以示负责。村(社区)用章经办人没有签字的,不得加盖镇公章。

各室、所、站、服务中心需对外用章的,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章。???

三、外出用章。外出办事确需借离公章的,必须经主要领导同意,用章人并向公章保管人写出借条。借用人只能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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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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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权限。预算内外资金由财政办统一管理,大额支出由党委、政府集体研究,调度、安排使用,所有财务开支由镇长“一支笔”审签。镇长不在岗又确需支付的,由书记审签。

二、财务报销。工作人员出差原则上先由公务卡支付,出差结束后再凭票据实报销;报销经手人经手的票据原则上在1个月内报销。驾驶员因驾驶到镇外出差可按月或季集中报销。

镇外出差报销差旅费应附派差单。

三、列支程序。列支的单据先由经手人签字,财政办审核,分管领导签注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批后列支。

按规定应实行打卡(转账)支付的,原则上应打卡(转账)支付。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的,经主要领导与财政办通气后,可现金支付。

四、财务通气。财政办要就财务情况与党政主要领导保持经常沟通,按月报送财务收支明细表,随时掌握收支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就近期将签署的大额支付情况与财政办通气,促进收支平衡。

五、财经纪律。报销票据必须真实、规范;机关所有收支必须纳入财政,禁止设立小金库,不做账外账;对完成审签程序的支付票据财政办必须及时支付,不得无故拖延;会计、出纳账必须分设并永久保存;会计、出纳人员相互制约和监督,使用对方印鉴必须双方当面进行,不得交给另一方单独使用;银行对账必须由会计亲自进行,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涉及保密性的收支,财政办工作人员和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人员必须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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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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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调度。公务车辆优先保证党政主要领导工作用车,其他用车由党政办统一调度。

二、镇内租车。因应急、上级检查(视察)或其它特殊情况需租用车辆的,必须由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租用合法、安全车辆。根据当次行驶里程、时长适当给予油费补助,最高不超过300/天(次),经办人凭《江口镇政府租车审批单》、发票,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销。

三、用油管理。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财政办统一办理加油卡,统一充值,党政办登记车辆行驶里程,驾驶员凭卡加油。在外加油需请示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后,按财务审批制度报销。

四、车辆维修。公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驾驶员填报《江口镇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单》,定点维修单位出具维修费用预算单。修理费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批准;在1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镇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维修单位凭《江口镇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单》和驾驶员签字的结算清单到财政办结帐。

五、车辆管护。公务车辆必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私自外借车辆,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驾驶员应定期检查和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杜绝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行为,违章后的处罚费用由本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必须爱惜车辆,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实行定点洗车、集中结算。

六、纪律要求。公车一律不进景区、酒店、娱乐场所,一律不用于红白喜事,节假日公车一律入库管理。

七、其他规定。公车改革推行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江口镇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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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由分管领导牵头,与驻片领导、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商议、规划,拟报方案应提请主要领导审签。重大项目申报、规划主要领导应亲自参与把关。

二、建立台账。上级下达的所有建设项目均由镇长统一登记,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并由主要领导、财政办、督查考评办各存一份。

三、财政评审。原则上30万元以上的项目造价应进行财政评审后实施。

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由分管领导提请主要领导审定,重大项目落地主要领导应实地审定,并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

五、施工招标。按照规定,凡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按有关规定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尽量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具体招标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按有关规定可以不实行公开招标、又不能纳入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项目,由分管领导提请主要领导研究由党委会决定。

六、项目监督。一是项目交底:施工合同签定后,由分管领导召集施工单位、驻村(社区)干部、所在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及镇机关相关科室、督查考评办人员召开项目交底会,就项目详细情况、质量、期限等各项要求进行详细说明,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管分离:所有涉农项目村(社区)承担组织与监督职责(对项目选址、规划、协调、监督、竣工后管理承担责任),村(社区)干部不得直接实施项目。三是强化监督:分管领导、相关科室、驻村(社区)干部要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负责,经常性地进行认真监督检查;镇督查考评办根据领导交办要求实施项目督查。

七、资金跟踪。项目资金由镇长牵头,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财政办负责追踪落实到位。

八、项目验收。由上级部门组织验收的项目,镇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必须参与,主动加强与上级验收主管部门的衔接,收集好验收资料,建立好项目档案;由镇组织验收的项目,由镇人大主席牵头,纪委书记、分管领导、相关科室、驻村(社区)干部和涉及的村(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参与,验收资料必须齐全。重大项目镇主要领导实地参与验收。

九、工程结算。原则上20万元以上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价,镇财政办根据审价进行结算。

所有项目原则上不增加工程量,情况特殊必须增加的,应事先经主要领导现场察看同意,并按有关程序确定后方可纳入结算,否则,加量不加价。

十、资金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前,根据项目进度、质量只适当借支,并留足税费、质量保证金。竣工验收并办理决算后,施工方凭合同(协议)、财政评审报告(纳入财政评审的项目)、竣工资料、验收报告(验收单)、审价报告(纳入审价结算的项目)和正规票据,并在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下结清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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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公务接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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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务接待主体。公务接待由党政办牵头,相关业务办公室协助。

二、接待信息归口。上级来客、会务用餐、住宿一律由相关分管领导或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向党政办主任提供来客用餐、住宿信息,由党政办主任统一安排食宿,避免多头安排。

所有来客信息由党政办主任报主要领导知晓,不在机关食宿的,由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或分管领导报主要领导知晓。

三、接待食宿安排。公务接待在机关食堂就餐、机关招待室住宿制。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机关食宿的,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可由接待人员在机关外安排用餐,由党政办主任统一安排在机关外住宿。在外用餐的,由接待人员现场结账(禁止赊账),填报《江口镇公务接待审批单》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未经主要领导同意擅自在机关外安排用餐的,或者虽经同意但赊账用餐的,费用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不予报销。

四、对口接待服务。接待用餐服务由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承担、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协助。接待用餐时间需提前或延后的,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前与机关食堂衔接。

五、公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工作餐,工作日午餐不提供酒水,其余用餐时间可提供散装白酒和普通啤酒。

不搞迎来送往,不摆放鲜花;不相互宴请,不赠送纪念品、土特产、礼金等;不提供香烟;不安排娱乐活动。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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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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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餐对象。机关食堂立足于为机关职工、公务来客和机关会务提供就餐服务。

机关职工家属和镇属单位工作人员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并交生活费的,可在机关食堂用餐。机关会务用餐由会务筹办科室和党政办组织。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在机关食堂就餐。

二、物资采购。伙食团长和1名炊事员负责以现金的方式采购物品并作好登记,每月据实审批报账;周末或节假日由值班领导安排1名值班人员、1名炊事员负责采购食材。

三、食品安全管理。机关食堂必须搞好卫生安全工作,原则上当天用食材(品)当天采购并进行进货台账登记,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食材(品),禁止使用剩饭,禁止使用隔夜剩菜,做好潲水流向登记;每周必须组织做1次大扫除,每天必须进行日常卫生打扫,保持机关食堂厨房、餐具、桌椅、地面、门窗等的整洁;厨房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适时体检,经体检不宜从事食堂工作的,调整岗位。

分管领导为机关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伙食团长、炊事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机关食堂卫生工作的工作人员为卫生责任人;镇食药监办必须经常督促,制定食堂进货台账、潲水流向登记表,并指导和监督登记。

四、职工义务。按时用餐(以用餐铃声为准),不得擅自提前就餐(候餐);节约用餐,不浪费饭菜;不乱丢乱放餐具,剩菜剩饭倒入潲水桶;按时缴纳生活费(每年1月份从本人工资中一次性扣缴当年生活费;调离人员据实结算)。

五、监督考核。对炊事员的日常管理由伙食团长直接负责。年终根据工作表现由机关伙食团、机关全体职工、班子成员分别按352的比例进行测评,确定考评等次(优、良、中、差),根据考评等次确定绩效补贴。

江口镇机关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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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耗材采购。日常易耗品采购由业务科室提出需求清单,经镇长同意后,填写《采购审批单》,由财政办负责采购。

二、大件采购。较大物品和大宗物资经书记、镇长通气后,由财政办负责采购。领取时实行以旧换新(增置的除外)。

单件金额超过1万元或一批次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的,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由财政办负责采购。

按规定应实行政府采购的,纳入政府采购。

三、食堂采购。机关食堂蔬菜、肉食、用品等由伙食团长会同炊事员根据日常需要实施采购,贵重物品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后实施采购,节假日期间由值班人员会同炊事员采购。

四、应急采购。应急储备物资采购由相关分管领导提出计划,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采购。应急储备物资实行专库专人管理。

应急处突、应急抢险物资采购由分管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应急需要决定,金额超过1万元应口头请示主要领导同意。

五、账务管理。财政办负责物资的账务管理,建立健全并管好物资账,定期或不定期对领用物资进行实物盘点,对盘盈或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告领导处理;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调出、辞职时,应当交清所保管的物资。

六、专业维修。机关电脑日常维护由专人负责,水电修理实行承包制。


江口镇便民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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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站式服务。镇机关设公共服务大厅,设群众咨询、低保、社保、计生、城建、食药监等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及时、全面公开各项政策、标准和流程;服务窗口作息时间服从方便群众办事,不得以已到下班时间为由拒绝服务。

二、集中接访。镇机关设立信访接待大厅,设置来访引导台、接访席、调处室,及时受理协调群众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

三、干部接访下访。接访大厅设镇领导接访室,周一至周五由1名镇领导到接访大厅接访。接访领导除非生病卧床或其他极其特殊的情况并经书记同意,不得缺席。

每一名镇领导每月接访不少于4次(含在办公室接访),每月下访群众不少于4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驻村(社区)干部每周到村(社区)接访群众1天,每月下访群众不少于6次,并做好记录备查。

四、村干部坐班。各村(社区)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干部实行坐班制,每天至少有1名村(社区)干部坐班,做到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来访和办事。

建立村(社区)干部坐班记录表,坐班人员必须每日填写坐班记录,有访记接访,无访记其他工作情况。

五、村干部集中服务日。各村(社区)四职干部每周必须集中1天时间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展集体办公、开展为民服务。

各村(社区)必须建立村(社区)干部集中服务日建立台账,如实记录。

六、群工系统。用好网上群工系统,方便群众网上信访和网上办事。各村(社区)必须至少有1名熟悉操作的人员。可视情况设群工系统指导员(党建指导员),保证群工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有效发挥作用。

七、村支两委集中议事。各村(社区)每月10日必须召开村(社区)两委会,总结上月工作,研究重要事项,部署当前工作。特殊情况经镇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同意,可提前或延后12日召开,并在会上说明提前或延迟开会的理由以及经领导同意的情况。驻村干部必须到会指导。

每月集中议事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八、代办服务。村(社区)干部全程代理群众服务。

九、上门服务。镇村(社区)干部对行动不便等特殊对象应实行上门服务。

十、五个必访。对实名信访(或举报)者、家庭重大变故者、严重伤病住院者、极度贫困(缺衣、缺粮)者、积极建言献策者等5类特殊对象,由镇干部会同所在村(社区)干部入户走访,或沟通交流,或解疑释惑,或适当救助。

十一、集中慰问。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对上级规定的各类慰问对象和本镇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的慰问对象进行走访、慰问。慰问标准按上级规定执行。对走访情况进行集中梳理,建立问题台账,作为党委、政府工作导向。

十二、监督考核。镇党委(纪委)、督查考评办通过下列方式对便民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一)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暗访,并通报;

(二)开展公开评议活动,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及时查处违纪行为并通报;

(四)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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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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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的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务、政务、村务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和国家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公开。

(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镇村(社区)两级基层党组织的主要职责、重要工作部署及落实进展情况;

2.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4.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和典型违纪案件查处情况等;

5.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及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6.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及党员扶贫济困、救灾捐助,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

7.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财务服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及债权债务情况;

3.征用土地及补偿、宅基地审批情况;

4.城乡低保、救灾救济、优待抚恤情况;

5.各类强农惠农资金补助情况;

6.涉农项目实施情况;

7.计划生育情况;

8.服务职责?依据?程序?期限?结果等情况。

9.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方式

(一)媒体公开。上级政策法规、镇党委政府重要文件?政策措施?组织机构?办事程序等事项,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江口镇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二)会议公开。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属方针政策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实行预公开制度: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时,应当在作出决定或办理前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

(三)载体公开。各村(社区)必须建立规范化的公开栏,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可在公开栏上公开,也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办事手册和张榜公布?出示公告等形式公开。

(四)窗口公开。镇村两级设服务大厅,对政策性强?办理环节较多的事项,可在各单位建立服务窗口予以公开。

(五)挂牌公开。镇政府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事项,以公示栏等形式在本单位公布;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六)信访公开。开通群众热线、建立群众接待制度,镇村(社区)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负责接访的人员要负责受理群众对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有关问题。

(七)参与公开。通过涉农项目交底会,群众代表参与监督、验收等形式公开项目建设情况;通过镇村(社区)干部到组召开院坝会公开评定低保等形式,公开惠农政策标准及执行情况。

(八)手机公开、到户公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其他方式。

三、公开的程序

(一)公开前,镇督查考评办分村(社区)拟定公示目录,相关科室根据公示目录拟定公示内容,镇督查考评办汇总后由分管领导审签,各驻村(社区)干部督促公示到位。

(二)镇督查考评办分村(社区)建立公开台账、公开档案,做到资料齐全。

四、公开的时限

每月10日为集中公示日。原则上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五、督查考核

值班领导、镇督查考评办进行巡查、暗访,凡残破、灭失的,必须重新公示;公示情况和督查情况纳入积分管理和年终考评,平时视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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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机关职工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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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读一小时。机关设阅读室,提供由职工推荐书目图书,实行每日阅读1小时。可以集中阅读,也可以自行阅读。

二、月读一本书。月初自愿申报书目,月底集中汇报,谈个人感受和读书心得。有效完成者适当加分。

鼓励年轻职工每年至少深度阅读1本书并进行推荐性演讲。

三、中心组课堂。拟定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实行每月一讲。原则上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进行,与干部讲坛、职工读书活动结合起来。中心组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本镇实际,制定课程表,每月学习1次。严格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因事不能参加集中学习者,必须先请假。

四、干部上讲坛。与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相结合,上半场班子成员主讲,下半场一般职工主讲。建立职工动态演讲题库,由主讲者自主选题。演讲后,组织班子成员、机关职工点评。

根据形势和任务需要,适时组织名家名师讲座,邀请镇外名家名师来镇讲课。

五、鼓励编书。鼓励职工编写一本文章目录(不少于100篇)写一篇序言,每篇加注内容提要,供本人资料收藏和职工相互学习借鉴;支持职工将本人在QQ、微信上的优秀“说说”、日志、图片编辑成书,用于展示和职工鉴赏。优秀者可适当奖励。

六、支持深造。鼓励机关职工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读硕士、博士,上课时间不视为缺岗。凡同时取得硕士、博士学历和学位双证的,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贴。

七、奖励优秀学员。以上活动与机关工会活动、镇机关文化活动相结合。机关工会根据职工学习、演讲、讨论情况,每季度由机关全体职工评选一次优秀学员,每次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机关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一。设一、二、三等奖,并按照工会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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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职工建言与匿名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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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建言

? 广纳意见。机关内设立专用信箱,作为镇党委政府与机关职工、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沟通平台;也可以通过党政主要领导个人邮箱QQ121755609提出意见、建议或投诉。

放心建言。专用信箱由党政主要领导专管。对任何意见、建议或投诉,一律保密;对任何过激、不当的言词一律不予追究。

及时处理。认真研究每条意见,重要意见及时与当事人沟通,说明采纳与否的情况。凡对党委政府工作产生重大积极影响的,给予适当加分。

二、匿名批评:

??? (一)主体与对象:镇班子成员、各村(社区)支书,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匿名批评。

(二)坚持的原则:匿名批评坚持“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互助提高的原则、和谐共进的原则、不打击不报复原则。

(三)载体与形式:匿名批评意见不公开提交,在民主生活会上设秘密投放环节。秘密投放结束后由督查考评办工作人员当场梳理汇总,当场印发参会人员。

(四)内容与要求:参会人员针对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勤政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和他人各提出至少1条批评意见。党委书记当场宣读、当场点评。被批评人员应正确对待,认真反思、剖析、整改,并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进行前后对比、增减分析。


江口镇机关职工及村(社区)干部

婚丧操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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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镇机关职工和村(社区)干部除婚丧嫁娶外,一律不得巧立名目请客敛财。

二、办理婚丧活动,须书面报经镇主要领导签批同意并报镇纪委备案。

三、婚丧嫁娶活动宴席规模严格控制在20桌以内,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下级单位、管理对象参加。

四、镇、村(社区)干部不得因参加他人婚丧嫁娶活动耽误、影响工作。

五、机关职工和村四职干部由工会组织,实行集体过生日,集体生日应简朴。

六、村(社区)干部违反本规定的,一律先予免职,后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七、对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均按违反本规定同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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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村(社区)干部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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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部坐班。各村(社区)“四职”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实行坐班制,每天有至少1名村(社区)干部坐班,做到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来访和办事。 坐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坐班人员必须每日填写坐班记录,有访记接访,无访记其他工作情况。

其他没坐班的村干部按照镇和村支两委的安排开展工作。

二、集中服务。村干部每周必须集中一天时间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展集体办公、开展为民服务,并建立集中服务日建立台账,如实记录。

三、集中议事。各村(社区)每月10日必须召开村(社区)两委会,总结上月工作,研究重要事项,部署当前工作。特殊情况经镇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同意,可提前或延后12日召开,并在会上说明提前或延迟开会的理由以及经领导同意的情况。驻村干部必须到会指导。

每月集中议事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四、请假规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离开本村一天以内的,与驻村干部和其他村干部通气,镇超过一天的,应与驻片领导、驻村干部、本村(社区)班子成员通气后向镇党委书记请假,并经督查考评办登记。村(社区)其他干部离开本村或岗位的,应向支书请假,并告知驻村干部,同时经督查考评办登记。

五、下访群众。每名村干部每月走访群众不少于30户。

六、群工系统。用好网上群工系统,方便群众网上信访和网上办事。各村(社区)必须至少有1名熟悉操作的人员。党委可视情况设群工系统指导员(党建指导员),保证群工系统的正常运行与有效发挥作用。

七、公章管理。村(社区)公章应安排专人管理,节假日期间应交值班人员管理。实行谁持有、谁管理,谁使用、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实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每次用章,均必须由经办人签字方可加盖公章,以示负责。凡只加盖了村(社区)公章但经办人没有签字的,不得加盖镇公章。

八、文件与档案管理。上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来文一律先由村级党组织书记阅签,有关人员按其他阅签意见处理后归档;村支两委各种工作表册、台账等各类资料必须整理齐全、建档归档,不得散乱置放、残缺丢失。

九、村财镇管。各村(社区)财务统一由镇管理,村级实行报账制,原则上每季度集中报账一次。具体操作执行按县上有关规定执行。

村级财务一律不列支招待费。

十、村级保障。凡是上级有文件规定并下达资金的保障项目,镇财政一律到位。镇里在此基础上根据财政情况尽力给予村级运行保障。

十一、其他规定。村干部积分、督查考评、便民服务、村务公开等另行制定。


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指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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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值班:周一到周日,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必须保证有人值班,确保人要在,门要开

2.卫生:便民服务中心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

3.标识标牌更换:将原“公共服务中心”更名为“便民服务中心”(已统一更换)。大门外统一悬挂村委、支委吊牌和便民服务中心吊牌(便民服务中心有钛金字的只有村支两委两块吊牌),其余吊牌和方牌一律取除。

4.一站式办事大厅建设:除柏坪、大面、黄土、四季四个村暂缓以外,其余各村(社区)必须设置吧台式的服务台(注:仅限于平台建设,按照650700/米核算;严禁吊顶、贴地砖等不必要建设或装修)。

5.一站式办事大厅办公桌椅镇里统一配备。

6.四大件配备:镇里统一配备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要统一放置的一站式大厅内,并正常使用。

7.群工系统的安装使用:所有村(社区)电脑、村干部手机必须安装使用群工系统,村干部要会使用,每月完成一条信息录入任务。(软件下载地址:http://qgcq.cn,电脑下载计算机办公版,手机下载手机办公版)。

8.大厅的摆设布置:

??? ①在大厅内悬挂“为群众做好事、让群众好办事”标语(已经统一制作下发到各村),其余过时标语一律清除。

??? ②在服务台摆放“群众接访、党员服务、民政低保、综治信访”等岗位牌(已经统一制作下发到各村)。

③电脑(安装使用群工系统)、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正常运转。

大厅内上墙制度:便民服务中心职能职责、村(社区)干部“十不准”、村(社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村(社区)办理群众涉证事项清单、群工系统管理制度、群众反映问题督办制度(已经统一制发到各村)。

⑤办事大厅要统一放置“群众系统二维码展架”(已经统一制作下发到各村)。

⑥办事大厅要放置“便民联系服务卡”,方便群众咨询(已统一下发各村)。

9.便民服务中心固定电话要通畅,县委组织部统一解决月租和话费15//村。

10.张贴在外面的公示栏(共4张,已统一制发到各村)

① 村情简介、两委组织结构图、任期规划等(第1张)

②干部结对帮扶、流动服务、代办服务等(第2张)

③干部及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制度,必须完善评议结果(第3张)

④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必须张贴内容,每月10号定期公示本月相关信息(4);

11.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组长或者网格长办公室。村(社区)干部(全部)办公室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可挂“两委办公室”。原“支书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等标牌一律清除,腾退出来的房间设置“组长或者网格长办公室”、“群众接待室”等。

12.流动党员集中教育1000元专用经费的开支明细;召开党员大会的记录,参会人员名册,照片等资料;

13.党费收缴:收缴农村党员党费的票据存根;上缴镇党委党费的票据存根。

14.落实好“三个一”工作:驻村干部每周到村接访群众1天,村(社区)干部集中办公1天,其余时间1人值班

15.落实好“410号”:

??? ①每月10号定期公开当月相关信息;

??? ②每月10好组织召开议事会,商议村级事务;

??? ③每月10号镇村干部集中排查矛盾纠纷;

??? ④每月10号定期归档相关记录,照片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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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村(社区)“集中服务日”

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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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委组〔20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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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工委,县属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关系在云的市直部门党组织: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村(社区)推行“集中服务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立足基层实际,创新村级事务管理服务监督模式,将每月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确定为村(社区)“集中服务日”,通过严格规范公开、开展民主议事、集中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社区)运行机制,推动基层党组织突出政治功能、注重政治引领、严明组织纪律,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提高群众工作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全面梳理村级事务,根据工作内容和性质,分为党务、政务、服务、财务四个大类,每月10日定期公开,除此之外,对阶段性工作、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发挥村(居)务公开栏、“村村通”广播等作用,不断扩大公示公开范围,提高村级事务的透明度。

(二)开展民主议事。每月10日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召开议事会,驻村(社区)干部、“两委”成员、党员、组长、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代表参加。议事会议的主要任务: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研究村(社区)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本级无法解决的录入“群工系统”办理。会前“两委”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议题,会上集体研究决定,会后“两委”负责抓好落实。同时,驻村(社区)干部通报乡镇(街道)工作情况,村(社区)党组织组织集中学习,通报工作,听取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的意见建议。

(三)集中化解矛盾纠纷。在抓好日常调解的基础上,每月10日镇村干部集中排查矛盾纠纷,了解群众诉求,理顺群众情绪,及时化解消除矛盾隐患。加强分类调解,对事实比较清楚的,要及时调查回复;对复杂疑难纠纷要提前调查,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村(社区)“集中服务日”制度是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措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一把手”要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社区)干部直接抓,推动“集中服务日”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督查考核。各村(社区)要扎实推进“集中服务日”制度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按月整理归档公开照片、会议记录等资料。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把落实“集中服务日”制度情况纳入村(社区)的年度考核范围。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采取实地查看、暗访、电话抽查、查阅记录等方式,督查“集中服务日”制度落实情况,并作为年度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的单位及个人,在全县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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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云阳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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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

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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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委办发〔2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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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县委各工委,县属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关系在云的市直部门党组织: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县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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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云阳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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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

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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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基础力量。按照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14〕30号)精神,为切实解决有的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疾苦,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滥用权力、吃拿卡要,财务管理混乱、暗箱操作甚至违法违纪等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抓实经常性教育培训

(一)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在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中,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国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修内容,教育村(社区)干部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政治品质,改进工作作风,坚守道德底线,切实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格党内组织生活,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会,定期开展党性分析,针对个人思想作风等进行专门剖析,明确改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教育。围绕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把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教育纳入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常学常训机制,分层分级开展培训。县上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进行1次集中培训;各乡镇(街道)结合中心工作,对村(社区)干部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确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每年累计参训不少于7天,其他干部每年不少于3天。坚持务实管用原则,灵活运用课堂讲授、现场教学、典型示范、研讨交流等方式,教育引导村(社区)干部弘扬奉献精神,提升服务群众本领,特别是要引导村(社区)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居)务工作上,出公力、办公事。

(三)开展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以农村实用法律法规、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实施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专题培训,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村(社区)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原因,总结教训,采取编写简易读本、制发电教片等方式,组织村(社区)干部及时学习讨论,做到警钟长鸣。

二、健全民主决策管理机制

(一)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完善村(居)民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凡涉及群众基本权益、集体资产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等重大事项,以及与多数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都要在党组织领导下,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表决、实施,防止以村(社区)“两委”会议代替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二)落实村(居)务公开制度。坚持党务、政务、财务和服务公开,定期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开相关事项,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务要重点公开党组织的决定及其执行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发展等情况。政务要重点公开强农惠农、农村土地、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的执行情况。财务要重点公开项目资金使用、集体经济财务、组织运转经费、资产经营收益等情况,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公开出纳账、流水账,让群众看得明白、知道明细;必须在固定的公示栏公开,方便群众查看;必须每月10日公开,公开时限不少于一个月。服务要重点公开村(社区)“两委”职责范围内的基本服务项目和依托其他服务资源的拓展服务项目。积极探索群众“点题公开”等制度,设置群众意见箱,定期办理答复群众提出的问题并进行公示。

(三)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指导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居)务公开、民主理财、村(居)民自治章程执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任职履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建立完善村(居)规民约、村(居)民自治章程,严格落实村(居)印章管理制度和《重庆市村级档案管理办法》。

三、加强村(社区)财务监管

(一)推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村(社区)资金全部纳入乡镇(街道)财务委托代理机构设立的账户中,独立核算。建立完善村(社区)财务审批管理制度,扎实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村(社区)各项资金开支要接受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代表大会和农经、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审核。

(二)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监管平台,搞好集体资源确权登记、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资金清查核对等工作,规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经营管理行为。加强村(社区)集体债权债务管理,定期核实债权债务,从严控制新增债务。探索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集体资产经营机制和体制创新。

(三)落实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和行使财务审批权的人员应接受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届满离任的,由县农委负责组织审计;因辞职、罢免、职务自行终止等原因任期未满离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审计。审计结果按规定及时公开,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处和整改。

四、严格日常管理

(一)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村(社区)干部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制定届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报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并在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每年底和届终逐一对照考核。

(二)严格工作考核。进一步完善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建立村(社区)干部“双述双评”年度考核制度和每年一次回访考察制度,合理设置指标和权重。通过对标核算、述职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考准工作实绩、履职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胜任现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调整;对不合格的村(居)委会主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启动罢免程序。

(三)强化动态跟踪管理。县委组织部建立村(社区)干部信息库,乡镇(街道)建立村(社区)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轮流值班、走访群众、全程代办、每周集中办公、“集中服务日”等制度,注重解决村(社区)干部脱岗现象。采取明察暗访、回访考察等方式,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强化执行,纠正制度虚设的现象。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运用谈心谈话、诫勉、函询等方式,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和警示提醒。

五、深化拓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成果

(一)持续深入整改突出问题。乡镇(街道)要结合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定期分析研判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要整合力量,重点整改那些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漠视群众疾苦;暗箱操作,优亲厚友、损公肥私;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群众财物;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参与赌博,变相敛财;滥用权力,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贪污公款,截留、克扣和挪用国家支农惠农资金;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煽动、参与和组织群众违法上访或闹事;拉帮结派、欺压群众等问题,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严肃查处问责。坚持有访必查、有疑必查,对群众反映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限时办结制,一查到底,查实一起,通报一起,坚决处理,绝不姑息。对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作风霸道、欺压群众甚至涉黑涉恶等问题,要从严执纪,严肃惩处。对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特别是侵占集体、群众利益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对迁就、包庇甚至纵容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举报不实的要做好解释澄清工作。

(三)做好信访舆情工作。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建立完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和干部下访制度,认真开展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主动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建立信访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到人进行跟踪化解,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应,掌握信访动态。

六、切实关心关爱基层干部

(一)巩固减负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减轻村(社区)负担的通知》(云阳委办发〔2013〕54号)要求,巩固清理减负成果,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有序承接清理下来的工作事项,让村(社区)干部真正从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二)保证合理经济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云阳委办发〔2014〕16号)和《关于做好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97号)要求,严格落实村(社区)办公经费、干部补贴,建立完善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制度。村(社区)干部补贴70%为基本补贴,30%为绩效补贴,基本补贴实行打卡发放;绩效补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不得搞平均分配,要适当拉开差距,激励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建立完善村(社区)服务群众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服务群众实效。

(三)拓展发展空间。坚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制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能力强的村(社区)干部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激发其政治热情。注重在基层干部中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表彰宣传,增强其荣誉感、责任感,努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基层干部的氛围。

七、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认真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直接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把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措施,抓好具体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信访反映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纳入后进党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切实推动村(社区)干部从严律己、廉洁履职。要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民政、财政、农业、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研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县委组织部要把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纳入“三级联述联评联考”重要内容,对重视不够、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及时约谈提醒;对有关制度不执行、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限期整改;对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要严肃批评、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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